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,内地居民口袋中的钱越来越多,投资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,而投资的增多也极大的推进了内地生产力的提升,使得人民生活品质迅速提升。依照外管局75号文及后续发展出的35号文规定,境内投资人如果想要向境外输出资本完成投资,就必须向商务厅/部、发改委、银行部门分别报送境内投资人主体情况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情况,那么如何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相关手续呢?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具体的流程和步骤
1、商务厅/部核准备案所需资料
商务部门对ODI备案和审批工作的重点,是对该境外项目的真实性和风险性进行评估,因此所需准备的资料也与这些工作有关。由于境外项目的主体可以是商业并购,也可能是新设公司,因此对这两种情况,需要准备略有不同的文件。
1.新设境外公司
对新设立的境外公司投资,境内投资人需要准备《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》(该表中说明投资路径、终目的境外企业信息、投资规模、资金结构、项目情况等多项内容),境外投资目的公司章程、合同、协议等,相关董事会决议(或出资决议),经审计的财务报表(境内投资主体的审计报告),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(包括尽职调查报告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、投资环境分析等),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。
2.并购境外公司
对于并购境外公司的投资,境内投资人需要填写的《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》与新设境外企业须填写的申请表差异不大。其主要差别在于对并购目的公司的经营情况、资产情况和收购方案的说明上。同时,并购项目还需要递交《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》及相关材料,《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》的内容同样包括尽职调查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投资资金来源、投资环境分析等,并提供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。
2、发改委核准备案(国家或省级)所需资料
发改委对于ODI备案审核的工作重心放在境外项目本身上,其中包括风险程度、项目规模、项目真实性等信息分析,并进行全面评估。因此需要提交发改委的资料也更多的放在投资人及境外投资项目上。而投资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:
1.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
2.投资主体新的财务报表(经审计)
3.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、项目尽职调查报告(需要有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)
4.自有资金证明
5.投资项目设计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法律文书
6.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。
3、银行部门外汇审核所需资料
银行作为终放款部门,不但需要自行平衡外币的进出总量,还需要获得相关部门同意资金出境的批文(商务部和发改委出具的同意投资批文),才能继续办理ODI备案审核的银行部分工作。银行部门主要负责ODI备案审核的部门为外汇管理局,所需文件包括:
《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》
外汇资金来源情况说明
境内投资主体材料(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)
商务部核发的《境外企业投资证书》等文件原件
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,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相适应的项目了,该证书就作废了,届时如果有新的项目,企业需要重新办理ODI投资备案。注意,企业如果不进行备案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,投资主体中止或停止实施、处以警告;提供融资、担保的依法依规处罚;外汇进出受限。因此,企业记得及时进行ODI备案。